幸运星累计规则
(2009年5月8日版)
第一条 定义
1.公司:指上海好丽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或“母婴之家”)。
2.商品:指公司通过门店、电话、网站、目录等方式对外出售和提供的商品。
3.顾客:指通过门店、电话、网站、目录等方式了解了公司商品信息,并希望购买或已经购买公司商品的消费者。
4.幸运星:指消费者在购买公司的商品并支付货款后,根据公司公布的每件货品的幸运星倍数所获得的可以在以后会员升级时根据所累计的幸运星数量确定相应的会员等级;以及公司进行特别活动或顾客给公司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时授予顾客的幸运星。
5.有幸运星商品:购买后可获得一定数量幸运星的商品。
第二条 幸运星累计数量的确定和公布
1.公司根据商品售价和相关费用为每件商品确定一个幸运星倍数。商品的售价乘以该商品的幸运星倍数就是该商品的幸运星数量,同一商品的幸运星倍数得以因市场因素的变化而随时变动。
2.公司在根据前项的规定确定每件商品的幸运星倍数后,将通过门店、目录、电话、网站等形式将各项商品的幸运星倍数予以公布。未标明幸运星倍数或幸运星倍数为0的商品为无幸运星商品。
第三条 获得幸运星的方式
1.会员为母婴之家服务水平提高而提供的建议、帮助,母婴之家均将以幸运星的方式给予回馈(根据不同情况获得不同数量的幸运星)。
2.购物获得幸运星——母婴之家注册会员在母婴之家(电话、网络、门店)购买商品将获得相应的幸运星(特价标志商品除外),部分商品可以获得幸运星翻倍的奖励,购买商品的幸运星倍数都标识在每件商品价格附近,未标识幸运星倍数或幸运星倍数为0的商品为无幸运星商品。
3.介绍新会员幸运星——老会员介绍新会员,将定期获得新会员购物所获累计幸运星的10%,每月计算一次。
第四条 购物幸运星的计算
1.购物所获的幸运星以付款完成为前提,若客户采取货到付款方式,母婴之家将确保在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之时起24小时之内将本次购物所获幸运星计入会员信息中。若客户采用邮政汇款、信用卡、网上付款等方式付款的,母婴之家将在货款到帐后24小时?之内记录在客户信息中。
2.幸运星数=购物金额*幸运星翻倍倍数,例如:新安怡奶瓶奶嘴刷,会员价为38元,标注幸运星*2,则购买一个可获得38*2=76颗幸运星(如遇小数则四舍五入成整数)。
第五条 幸运星累计规则
1.客户从上述各途径所获得的幸运星得以累计计算,作为会员升级的依据。
2.累计的有效期为90天,即客户自最后一次获得幸运星之日起,若90天未获得新的幸运星,该客户的会员等级将下降一级,其过去所有累计幸运星将被降至降级后该会员等级的最高幸运星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清零。
3.客户在其累计幸运星被清零之后再行向母婴之家购买有幸运星倍数商品的,其幸运星重新累计。
第六条 退、换货情况下的幸运星累计问题
客户要求母婴之家进行退、换货时,其所获幸运星将作如下处理:
1.会员拒收货物或退货的,所退回货物的幸运星数,母婴之家将不予授予或收回。
2.会员换货成功后,将按照所换商品的幸运星倍数及会员制度相关规定对幸运星数进行调整。
3.在本条所述母婴之家对商品质量进行审查的期间和双方协商期间,客户的幸运星数暂时保持原有状态(即当次所应获得的幸运星数未授予的暂不授予,已授予的暂不扣除)。
4.因商品质量或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的调换不影响幸运星的授予。
第七条 幸运星累计的异议提交及处理
1.为避免母婴之家工作失误造成的幸运星损失,请妥善保管向母婴之家购买商品的历次交易单据,一旦客户认为母婴之家对其幸运星累计和扣除情况的记载存在错误,即可通过售后投诉热线021-51765020或母婴之家网站留言向母婴之家提出。
2.母婴之家在收到客户关于幸运星异议后,应对该客户的幸运星累计和扣除情况予以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客户。
第八条 其他
1.场活动的开展和情况的变化,将不定时地制定补充规则以对本规则进行更改和完善。
2.加母婴之家开展的促销、奖励、赠与等活动而获得的幸运星,其具体条件和使用方式按照母婴之家分别发布的活动公告、通知为准。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本规则之最终解释权归母婴之家所有。